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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MDVR系列产品“Sensor out接口”的安全警示与使用声明

发布时间:2026-04-30   阅读量:6  

致尊敬的客户:

首先感谢贵方选用我司MDVR车载视频监控主机系列产品(以下简称“本产品”)。

近期,我司注意到部分客户在使用本产品时,将“Sensor out接口”违规接入车辆油路或电路系统,用于实现对车辆行驶状态下的断油、断电控制。此类非预期用途已暴露出重大安全隐患,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中突发动力中断,进而导致转向及制动系统失效,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。

为明确产品功能边界、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、防范重大交通事故及法律风险,我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特就本产品“Sensor out接口”(亦称报警输出接口)的使用作出如下安全警示与法律声明

 

一、Sensor out接口技术特性

“Sensor out接口”为本产品标准的TTL高低电平信号接口,不具备逻辑判断能力,亦不包含任何车速、档位、发动机状态等车辆运行参数的识别逻辑。该接口的“控油”“控电”配置仅用于满足交通运输部JT/T 808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》标准对车辆静态环境下的控制要求而存在。

本接口的设计预期用途仅为:驱动蜂鸣器、警示灯等低功率报警装置。

技术警示:若将该信号通过外部继电器等方式接入车辆油路或电路系统,理论上可实现对车辆动力系统的通断控制。但此种改造属于非预期、非授权用途,我司不对任何因该等改造引发的功能异常、安全风险或法律责任承担责任。

 

二、禁止性使用警示

禁止将本产品“Sensor out接口”用于控制任何在行驶或移动状态下的车辆、工程机械、叉车等设备进行断油、断电操作。

违规使用的具体后果包括但不限于:

l 车辆行驶中发动机突然熄火,导致转向助力、制动助力丧失,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,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;

l 构成非法改装车辆电气系统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条之规定;

l 行为人须依法承担交通事故责任、产品滥用责任、行政处罚责任乃至刑事责任。

 

三、法律声明与责任豁免

1. 警示义务履行的声明

我司已通过本声明及产品说明书充分履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27条规定的警示告知义务;

2. 禁止性使用的责任承担

若贵方或任何终端用户将本产品“Sensor out接口”用于上述禁止性用途(包括行驶中断油断电),即构成对本声明的违反,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、产品质量侵权责任、行政处罚责任、刑事责任)均由实施该行为的客户或用户自行完全承担

3. 合同效力条款

本声明构成我司与贵方之间签署的购销、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,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声明未涉及的事项,仍按双方签订的主合同及相关技术协议的约定执行。

 

四、例外条件下严格限制合规使用指导

我司强烈不建议将“Sensor out接口”用于任何形式的断油断电控制(包括静态场景)。

如贵方在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的前提下,仍决定仅在车辆完全静止(车速为0且驻车制动已启用) 的静态环境下使用该接口控制车辆动力系统,则贵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:

l 对此声明的认知贵方在收到此声明后继续使用、销售或集成本产品,即视为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声明的全部内容。

l 合法合规改装: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改装;

l 自行承担全部责任: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坏、人员伤亡、第三方索赔、行政处罚等一切后果。

 

五、适用法律与解释权

本声明的订立、解释、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因本声明引发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我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我司保留对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。

 

 

特此声明!

 

 

深圳市思拓通信系统有限公司

2026年4月30日    


以下为声明源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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